第44章(4 / 6)

“最好让殿下定夺!”

屏风后的时毓非但没有动怒,反而发出一声清冽的冷笑。

她稳坐如泰山,沉声道:“沈怀德,本夫人奉王命审案,便是殿下的意思!殿下赋予本夫人先斩后奏之权,今日若本夫人判定你罪证确凿,即便当堂斩你,殿下也绝不会降罪!你休要抱有侥幸,东拉西扯、拿腔作调、倚老卖老!”

沈怀德瞳孔骤然一缩,脸上的倨傲瞬间褪去大半,气焰明显收敛。

“本夫人今日说过多次,国法大于家法。方才你说的,已经被沈素句句反驳,本夫人既不会偏听,也不会盲从。这桩桩件件,必有见证者,不瞒你说,这些证人,目前就在公堂外面,等候传召。

现在,本夫人最后问你一次,你是否枉顾朝廷律法,强占沈素家的田产,是否违背沈素本人意愿,将她强卖他人?”

说到这里,时毓的声音冷下来,“不要急着回答,好好掂量掂量,不说实话的代价!本夫人,可不是你们印象里,那没有主见、见不得血腥的娇弱女子。”

说罢一扬手,张力立刻唤了两个翊卫进来。

这二人两个身材魁梧、腰佩长刀,面色冷峻,目露杀气,往沈怀德跟前一站,如两尊铁塔般将他牢牢罩住,凛冽的威压直逼得他浑身一僵,后颈的寒毛都竖了起来。

他看向公案,声都颤了:“你……你这是要屈打成招吗?”

时毓道:“沈族长,你可知我为什么一而再给你机会,让你主动交代?因为那些候在公堂外的人证,不是别人,正是你沈家的子侄!

他们亲眼目睹了你强夺地契、变卖孤女的恶行,一旦上了公堂,便要当堂指证,按着国法,他们便是胁从,一样要为曾经犯下的罪过付出代价。

你说你为宗族操劳了大半生,处处以‘兴旺沈家’为念,我想,你一定不愿意牵连出这么多沈家子弟,让整个沈家从此走向败落吧?”

沈家毕竟是吴郡大姓,族众人多、盘根错节,一旦因这桩案子激起全族怨愤,很容易引发宗族动荡,甚至牵连地方安稳。

时毓在决定把这个案子搬上公堂前,就考虑过这个后果。

让沈怀德一人顶下所有罪责,依法严惩以平民愤、还沈素公道,同时对那些被迫从旁协助的沈家子侄网开一面、免去株连之罪,虽是不得已,但也是稳住沈家根基、平息事端的最优解。

而特意叫来另外七位族长旁听审案,正是为了 “杀鸡儆猴” 。

她要让这些把家族当小王国,把自己当土皇帝的族长们看到,不管你宗族根基多深、势力多广,只要触犯律法,就难逃制裁。而且,宗族作恶,族长首当其冲!

唯有让他们亲眼见证国法的雷霆之威、不可侵犯,才能彻底打破他们心中 “家法大于国法” 的顽固认知,打破 “宗族自治” 。

沈怀德被她最后一句话架了起来。倘若他不顾家族前途,只想保全自身,那他这个族长就当不成了。

倘若他如实招认——他不信,这个毓夫人胆敢越过地方官,越过摄政王,直接治他罪。

他绝对想不到,正是因为打心底里不把女人当人,才敢肆无忌惮地践踏国法、欺凌孤女;最终又因为这份刻进骨子里的轻视,亲手断送了自己的性命。

他交代了强占沈素财产,将她强卖的事实。

时毓等的就是这一刻!

啪的一声。

她重重敲响了惊堂木,喝问:“张力,按律凡涉侵吞孤产、逼卖民女者,当如何处置?”

张力冷悠悠看着沈怀德,朗声道:“依大虞律,凡强占他人田宅、财产者,侵吞之数加倍罚没充公,主犯杖一百,流三千里;胁从者按情节轻重,杖八十至一百,徒三年。另据《刑律·犯奸》第四十九条:‘逼良为娼,或强娶、强卖良家女子者,主犯绞监候;从犯杖一百,流两千里。”

说完,他把目光转向屏风后,幽幽道:“数罪并论,首恶当诛,请夫人定夺。”

这便如同朝时毓手里递了一把刀,逼问她:你敢杀人吗?

隔壁的公堂死寂一片,落针可闻。

堂上的官员、阶下的人犯,乃至监审的摄政王,俱是屏息凝神,竖起了耳朵,静待时毓的最终决断。

他们的偶以为,时毓会派人来奏请摄政王定夺。

然而那边却传来时毓有力的、坚定的、响亮的决断:“那便依律处置,绞刑,立即执行!来人!”

一声令下,两侧翊卫甲胄铿锵而动,应声上前,铁钳般的手臂直接架住沈怀德便往外拖。

沈怀德哪里还有半分方才的自信坦然,瞬间面如死灰,杀猪般的死后响彻公堂:“你不能杀我!你没有权力审我!我乃吴郡沈家族长,我沈家在吴郡繁衍生息百年,族众数千、良田千顷,按时纳粮、子弟从军,乃是朝廷倚重的乡绅望族!你这个狐狸精、祸国妖妇!不分青红皂白便要治我死罪,你就是乱臣贼子!是强盗!是杀人犯!”

“放肆!夫人也是你能辱骂的?!”身旁翊卫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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